苏州大学专业排名榜最新篇

2023-02-08 07:31:33华夏高考网

2017年苏州大学专业排名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华夏诗文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苏州大学专业排名榜,欢迎参考~

2017年苏州大学专业排名榜

1、法学推荐指数:4.8(219人推荐)

2、临床医学推荐指数:4.7(175人推荐)

3、放射医学推荐指数:4.6(141人推荐)

4、金融学推荐指数:4.6(78人推荐)

5、机械类推荐指数:4.4(78人推荐)

6、国际经济与贸易推荐指数:4.5(66人推荐)

7、教育学推荐指数:4.3(58人推荐)

8、数学类推荐指数:4.7(32人推荐)

9、经济学推荐指数:4.4(31人推荐)

10、中国语言文学类推荐指数:4.5(30人推荐)

11、数学与应用数学推荐指数:4.4(28人推荐)

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推荐指数:4.5(24人推荐)

13、艺术设计推荐指数:4.1(24人推荐)

14、财务管理推荐指数:4.8(22人推荐)

15、档案学推荐指数:4.7(22人推荐)

16、纳米材料与技术推荐指数:4.6(22人推荐)

17、软件工程推荐指数:4.6(21人推荐)

18、纺织工程推荐指数:4.9(20人推荐)

19、汉语言文学推荐指数:4.5(20人推荐)

20、财政学推荐指数:4.4(20人推荐)

苏州大学专业排名及分数线【理科】

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
金融学2015377382375理科一批
会计学2015374381372理科一批
临床医学('5+3'一体化)2015374388370理科一批
经济学2015374377372理科一批
财政学2015372374371理科一批
国际经济与贸易2015372373371理科一批
德语2015371373369理科一批
财务管理2015371375370理科一批
法学2015371376370理科一批
金融数学2015371373370理科一批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5370374369理科一批
翻译2015370370368理科一批
人力资源管理2015370371369理科一批
英语2015370371369理科一批
工商管理2015370371370理科一批
英语(师范)2015370372368理科一批
建筑学2015369372366理科一批
软件工程2015369376366理科一批
口腔医学2015369373368理科一批
临床医学2015369373368理科一批
通信工程2015369371368理科一批
知识产权2015368369367理科一批
纳米材料与技术2015368375365理科一批
数学类2015367379364理科一批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015367369365理科一批
教育学(师范)2015367372365理科一批
管理科学2015367370365理科一批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2015367370365理科一批
医学影像学2015367371366理科一批
电子信息工程2015367370365理科一批
统计学2015367370365理科一批
电子商务2015366370363理科一批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2015366371364理科一批
计算机类2015366372364理科一批
法语2015366368365理科一批
西班牙语2015366369364理科一批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2015366371364理科一批
市场营销2015366370363理科一批
环境工程2015366368363理科一批
城乡规划2015366370365理科一批
新闻传播学类2015366370364理科一批
食品质量与安全2015366369361理科一批
物联网工程2015366369364理科一批
车辆工程2015365368363理科一批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2015365368363理科一批
风景园林2015365367362理科一批
医学检验技术2015365367365理科一批
物理学(师范)2015365368364理科一批
应用心理学2015365368362理科一批
日语2015365368364理科一批
能源与动力工程2015365371363理科一批
机械类2015365369362理科一批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2015365370362理科一批
测控技术与仪器2015364368362理科一批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15364367363理科一批
材料类2015364372361理科一批
放射医学2015364368361理科一批
信息工程2015364369362理科一批
通信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2015364370361理科一批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2015364366362理科一批
电子科学与技术2015364367362理科一批
预防医学2015364366363理科一批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2015363373360理科一批
交通运输2015363368360理科一批
朝鲜语2015363367360理科一批
生物制药2015363368360理科一批
生物信息学2015363365360理科一批
俄语2015363365361理科一批
法医学2015363364362理科一批
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2015363370359理科一批
化学工程与工艺2015363374361理科一批
工程管理2015363367361理科一批
纺织类2015363372360理科一批
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2015362369360理科一批
教育技术学(师范)2015362363360理科一批
生物科学类2015362366360理科一批
物理学2015362368360理科一批
化学类2015362367360理科一批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015362368360理科一批
中药学2015362366360理科一批
药学2015362367360理科一批
冶金工程2015361362360理科一批
工业工程2015361364360理科一批
金属材料工程2015361362360理科一批
旅游管理2015361362360理科一批
轻化工程2015361363360理科一批
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2015355365350理科一批
纺织类(中外合作办学)(纺织工程)2015349360344理科一批
物流管理2015348350346理科一批
城市管理2015346358343理科一批
劳动与社会保障2015345350341理科一批
社会工作2015344348341理科一批
图书馆学2015343346341理科一批
运动康复2015342352339理科一批
护理学2015339347334理科一批

苏州大学专业排名及分数线【文科】

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
金融学2015375381372文科一批
法学2015371376368文科一批
会计学2015371377370文科一批
经济学2015370370369文科一批
财务管理2015369371368文科一批
财政学2015369371367文科一批
工商管理2015368370366文科一批
国际经济与贸易2015368372366文科一批
西班牙语2015367370365文科一批
英语2015366370365文科一批
知识产权2015366367365文科一批
德语2015366367365文科一批
法语2015365370363文科一批
人力资源管理2015365368364文科一批
英语(师范)2015364368362文科一批
公共事业管理2015364367360文科一批
翻译2015364367362文科一批
市场营销2015363367358文科一批
朝鲜语2015362363361文科一批
中国语言文学类2015362369358文科一批
行政管理2015362366359文科一批
日语2015362367359文科一批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2015362369358文科一批
新闻传播学类2015362370358文科一批
俄语2015361363358文科一批
管理科学2015361365358文科一批
思想政治教育2015361363358文科一批
历史学(师范)2015361366358文科一批
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2015361368356文科一批
教育学(师范)2015361363359文科一批
旅游管理2015361366358文科一批
哲学2015360361358文科一批
劳动与社会保障2015346351344文科一批
物流管理2015346350344文科一批
城市管理2015344350342文科一批
社会工作2015343351341文科一批
图书馆学2015343360341文科一批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2015337347333文科一批

苏州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大学

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苏州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报考法医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地方专项计划、正常本科一批(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AB;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B。

7.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本科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江苏省正常本一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3分、A+A者加2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自主招生考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不再享受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6.在上海市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另行制定并公布。

7.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⑴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⑵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8.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10.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努力实现资助体系奖优助贫的价值理性和人文关怀,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suda.edu.cn

招生就业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传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zsb@suda.edu.cn咨询QQ:800039119

微信公众号: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纪委、监察处电话:0512-67507343

第十八条 苏州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苏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