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新生入学指南须知及报到时间注意事项

2023-02-09 00:01:08华夏高考网

福州大学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福州大学新生指南》或《福州大学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福州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福州大学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福州大学新生入学指南

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

学校拥有福州旗山、怡山、铜盘和厦门集美、鼓浪屿以及泉州泉港、晋江等多个校区,占地7000余亩。办学主体位于旗山校区,现有公共用房总面积123余万平方米,运动场地16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6亿余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亿元。图书馆藏书333万册,电子图书336万册。

学校设有19个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为主的学院以及1个独立学院。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群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创新平台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26个。化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国际ESI学科排名前1%。共有博士后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不含一级学科覆盖),一级学科硕士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不含一级学科覆盖)、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22个工程领域),本科专业84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3195人,专任教师2078人。共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97人次,其中:国家级人才67人次,省级人才230人次。院士10名(含双聘9名),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名,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1名,“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名,国家“*”各类人选6名,“*”特聘教授6名,国家教学名师1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4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6名,博士生导师290名。1支团队入选“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支团队入选教育部“*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支团队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学院入选国家“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2个学院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学校现有普通本一批学生24000余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1000余人。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21余万人。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6个校企合作的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教学团队、8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部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学校拥有1个全国工程专业学位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是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及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十三五”以来,学校有15个专业通过省教育厅认可的国家级认证。学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本科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96项国际奖,763项国家级奖。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学校曾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在前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全国总决赛中斩获3金5银3铜并蝉联“先进集体奖”,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实施细则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十九条 根据闽价〔2004〕费16号、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2〕411号、闽价费〔2013〕176号、闽价费〔2013〕355号、闽价费〔2014〕257号、闽价费〔2015〕222号、闽价费〔2015〕308号、闽价费〔2016〕252号、闽价费〔2017〕246号、闽发改价格函〔2019〕96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为:理工、文史类一般专业546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13000元/生.学年),音乐学专业890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9360元/生.学年;闽台合作项目15000元/生.学年,土木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000元/生.学年,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0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根据闽价〔2003〕费535号、闽价〔2004〕费395号、闽价〔2004〕费437号、闽价〔2005〕费483号、闽价费〔2006〕355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11〕101号、闽价费〔2012〕453号、闽价费〔2012〕467号、闽价费〔2014〕408号、闽价函〔2016〕331号、闽价费〔2017〕13号、闽价费〔2018〕40号、闽价费〔2018〕166号等文件规定,住宿费按旗山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间)或1020元/生.学年(6人间),怡山校区1000元/生.学年(4人间),铜盘校区1200元/生.学年(4人间),集美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间)或1070元/生.学年(6人间),泉港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间)收取。

第二十一条 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优秀新生奖励

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择优给予新生入学奖励,奖励名额为35名。其中一等奖5名,每人奖人民币贰万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人民币壹万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人民币伍仟元。

第二十三条 学生资助体系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994年学校确定了“决不让一个愿意学习、有培养前途且愿意付出劳动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经过二十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如今我校已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新生绿色通道、孤儿全程资助计划、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保险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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