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体检时间和项目附体检标准

2022-09-08 11:14:06华夏高考网

2020年福建高考体检时间和项目附体检标准还未公布,请参考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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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安排

(1)各地应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体检工作,2月中旬前完成复检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

(2)复检结束后,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类汇总本辖区所有考生体检表并统一体检表外纸箱规格,于2019年3月6日~8日直接送达指定地点进行扫描。

(3)省终检时间定于2019年3月16日。

(4)体检结束后,各地应及时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发至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须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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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对象

2019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包括普通高考体检和高职招考体检两个部分,凡报名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

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高招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体检项目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有七项:

(1)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4)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5)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

(6)胸部透视。

(7)肝功能检查:仅包括转氨酶等。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如何看懂体检结论

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出示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论。

体检结论分为三种类型:“合格”、“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

合格

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说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但军事院校、国防生和公安类院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格(专业受限)

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的某条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

不合格

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为《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部分考生首先应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

另外,在《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还有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患有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的某些条款,主要是因为视力不足、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重大手术、肢体残疾等原因不宜就读某些专业。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地选报。高校不能以此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注意事项

1、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结论一律无效。

2.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体检结论分三类:“合格”、“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对体检工作有意见时,考生应通过领队进行反映,不得与体检医生或医务工作人员争执,更不能影响正常体检工作的进行。考生在体检结束前不得擅离体检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