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改革方案,广东高考改革方案详细解读

2021-12-28 03:02:02华夏高考网

高考改革方案重磅出台,2017年上海、浙江将不分文理。让广东省考生家长关心的是,广东未进首批试点名单,14日,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杨开乔在网上接访时透露,预计今年广东招生计划比去年有所增加,重点大学录取率同比有所提高;为保持高考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明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办法基本不变,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分值还是150分。

【最新】广东高考改革方案发布:实行3+3考试模式

经教育部备案同意,3月3日,广东省政府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我省高考将统一实行“3+3”的考试模式,英语科、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考”。

按照计划,我省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并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开始实行新高考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今明两年入学仍执行目前方案

《意见》提出,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推动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现在在读高中学生及、2017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仍执行目前高考方案。在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前,这几年过渡期,各中学和考生要按照目前的高考方案要求安排好教学和备考工作。

本科高职考试录取将相对分开

《意见》还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让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使部分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

同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探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一、广东高考方案3年内不变明年取消特长生加分

高考改革方案重磅出台,2017年上海、浙江将不分文理。让我省考生家长关心的是,广东未进首批试点名单,今后如何考?4日,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表示,今后3年内广东仍实施现行高考方案,至少到2017年高考仍分文理科、实行“3+文理综合”模式考试。至于未来高考如何改革,将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实施。

二、高职高考与普通高考分开

按照既定计划,国家高考改革方案将在今年上半年公布,广东会有哪些政策变化?杨开乔表示,为保持高考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广东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实施办法基本维持不变,仍按现行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实施,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分值还是150分。下一阶段,待教育部公布高考改革总体方案后,广东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广东高考改革方案,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会提前三年向社会公布。

杨开乔说,高职分类考试是今后高考改革的一个方向,下阶段广东将根据教育部对考试招生制度顶层设计的框架,开展分类考试、综合评价的改革探索,高职院校建立健全“知识+技能”考试制度,在考试内容、录取方式和时间安排上与普通本科院校分开,使一部分学生从高考竞争压力中解放出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促进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的建立。

三、是否改为全国卷不影响中学备考

《方案》提出,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从2005年开始,广东高考全部科目单独自主命题,也就是说过去十年间,广东全部都未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很多高中生关心,广东明年高考命题是否会改为全国卷?

对此,黄友文表示,国务院此次公布的是总体方案,广东是否全国统一命题,也要等教育部出台实施细则后,根据教育部具体部署统一实施。但黄友文表示,无论是全国统一命题还是分省命题,命题的具体内容和依据都是根据早已确定好的中学教学大纲进行。因此,对于中学来说,只要按照原有教学备考工作安排去做即可。

深圳实验学校原校长曹衍清认为,“如果要全国统一命题,相信要取大多数教材的交集。”曹衍清说,因为大学的招生指标是以省为单位分配的,所以是否纳入全国统一命题,对学生的录取比例不会造成影响,“但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录取的大学更容易进行横向的比较。”此外也有专家指出,命题权有限上收,可解决高考命题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四、高考改革十二亮点

1、保持现行制度稳定,着力解决择校、加分造假等问题。

2、东部高校为中西部学子留专门名额,部属高校严控属地招生比例。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考,覆盖所有科目避免偏科。

4、高职院校相对分开招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5、自主招生严控规模,安排在高考后进行。

6、考试招生全程接受监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7、启动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

8、重点高校定向招收“贫困生”,不再让“寒门难出贵子”。

9、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公开防“注水”。

10、加分项目大幅“瘦身”,取消特长生加分。

11、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逐步取消录取批次。

12、沪浙今年率先试点,着力探索科目设置和录取机制。

专家解读广东高考改革

“看到可任选科目考试我心潮澎湃了,不过,明年就要高考的人是没机会了,学弟学妹有福了!”广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步骤刚刚出炉,便引来了各界人士的关注。

不少专家认为,改革方案把国家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顶层设计要求贯穿于全过程,既落实了国家顶层设计的改革方向、思路和重大决策,又总结了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验,体现了广东特色,如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一年多考制度和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等都是广东省的改革特色。

在人才选拔机制等方面也有创新。2012年,广东省在南方科技大学试点进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近几年,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北师大?等高校先后参与了这项改革。从改革试点的情况看,“631”录取模式在人才选拔、促进学生成长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实施意见》明确,广东省将继续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发挥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

改革方案体现广东“敢为人先”精神

广东的改革方案一方面把中央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贯穿于广东省《实施意见》制定的全过程,体现了中央顶层设计的改革方向、思路和重大政策,在中央确定的大原则、大框架下,结合广东省教育工作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总结广东省考试招生工作经验,从选拔方式、制度设计、保障机制、管理办法上统筹考虑,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体现了广东特色,通过实行分类考试的选拔办法、建立完善一年多考制度和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制度等方面改革,传承了广东省改革成果。

另一方面体现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广东考试招生改革的传统,《实施意见》中的改革任务和措施,有些前几年广东已经实施或开始进行试点,如高考加分调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重点高校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而对一些牵涉面广、复杂的改革则实行分步推进的方法,如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

同时,《实施意见》也体现广东“敢为人先”的精神,南方科技大学等高校在广东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即“631”录取模式),加强学生英语(精品课)应用能力测试的英语听说考试,按照高考要求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模式及实施一年多考等,都是广东“独创”或率先实行。当然,新一轮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考生的选择权、高校自主权都有所增加。高校在拥有招生自主权的同时,应重点考虑、研究如何制定科学公平公正选拔人才制度的问题。

把公平公正作为改革基本价值取向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多年来,广东省教育厅、考试院非常重视升学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工作,不仅开展课题研究,而且还多次举办各种研讨会,探讨和征求各方意见。今年出台的《实施意见》一以贯之坚持把公平公正作为升学考试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在科目设置、考试组织、录取实施等环节着力完善规则,健全体制机制,以公平性、可行性考量每一项改革政策,并通过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完善高校招生自律机制、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地起到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障了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作用。

紧紧抓住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

《实施意见》紧紧抓住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考试招生对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重视学生成长发展过程的连续性,将高考和中学阶段的学生考核评价和高校人才培养统筹考虑,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学生在一定范围可自主选择计入高考总分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选择外语和学业水平考试次数,增加了学生成长发展的选择性,适应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健康成长的需要。

我认为,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国家制定考试招生制度的意图,努力把国家赋予学生的学习自主权、选择权还给学生,积极创造条件实施“选课制”、“走班制”、“导师制”,同时加强高中学生职业发展指导,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身条件和社会需求,找准成才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