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2022-11-16 08:05:44华夏高考网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教学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与条件
(一)转专业仅适用通过非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录取的在籍一年级学生,且原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在同一校区。
(二)申请转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2.技能和已修课程等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3.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无不合格记录,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以内。
二、名额与选拔
(一)各专业转出名额不超过同年级该专业入学人数的10%;


(二)各专业转入名额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确定,并提前公布(包括对技能和已修课程等专业要求);
(三)学生申请转入专业人数超过转入名额时,一般按学生成绩的相对排位数确定转入人选;超过人数过多或转入专业有特殊要求,学校根据情况可组织选拔考试,并以考试成绩确定转入人选。
三、时间与程序
(一)每届学生仅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安排一次转专业审批工作,经审核批准的,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到转入专业学习。
(二)程序
1.第二学期第三周公布各专业转入名额及拟接收学生的专业要求;
2.学生到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第四周交所在学院教研办;
3.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同意转出的,在第五周前将成绩排名表、申请表及该生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一并交学校教务处;
4.第八周学校审批,确定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并通过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
5.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一年级第二学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并在该学期最后两周内完成转出转入手续的办理;
6.转专业的学生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四、其它
(一)已批准转专业学生,如果在第二学期违纪违规或课程考试不及格,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方可毕业。已修且成绩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转换学分。
(三)学生转专业后,原专业所建立的学籍档案材料和转专业材料存入该生档案。
(四)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学年起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2013级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