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考有哪些加分项目,高考加分最新政策解读

2024-04-30 16:12:04华夏高考网

2024年新疆高考是否还有加分项目以及哪些人可以加分?加多少分和如何申请加分是考生和家长比较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高考加分的信息供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考试院发布为准。

新疆高考有哪些加分项目,高考加分最新政策解读

一、2024年新疆高考有哪些加分项目及分值

2024年加分政策还没有公布,根据往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

报考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

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二、新疆高考考生优先录取的有哪些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三)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含对口援疆计划)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相关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有意向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了解相关定向就业单位公布的《定向就业协议》。对口援疆计划只限对口援疆受援地区(含兵团系统及各师)的考生报考。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我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继续执行“先统招、后定向”的投档原则。在同一志愿投档时,首先根据考生的统招计划志愿进行投档,再根据考生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进行投档。相关院校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统招计划生源不足或只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线不低于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定向就业计划,面向社会征集志愿或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参与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新疆教育考试院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新疆教育考试院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投放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被预科计划录取的学生,应该按照招生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完成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间及学习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学生预科学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学校安排的本、专科专业学习。

(五)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少年班、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残障考生单招等各种特殊类型计划拟录取的考生,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按录取数增补相应的招生计划,并在“计划用途”栏内说明。

三、新疆是否取消了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暂未取消

根据《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招工作通知》得知,自起,新疆高考取消自治区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加分项目;取消了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加分项目;取消了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6名者的加分项目。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高考总成绩。

四、高考加分政策如何申请

1、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携带标明为少数民族成份的身份证、户口簿,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办理出具证明手续。

2、参加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的手续在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

3、每年办理的时间,由市招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商定后在新闻媒体发布,各区、县在全市规定时间内,由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县招办及辖区内学校商定具体日期,其它具体要求按照当地考试院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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