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2023-09-15 09:37:00华夏高考网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华夏诗文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辅修专业、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学校2021年第12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快推进“新文科”背景下各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达成人才培养目标的同时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另一个专业的主要课程而获得相应证书的学习方式。
第三条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另一专业的核心课程,对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发给微专业证书。
第四条辅修专业、微专业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遵照本办法执行外,还应遵循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课程设置与教学组织
第五条辅修专业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开设9-14门主要课程,修读25-34学分。
第六条微专业围绕核心知识和技能,开设8门核心课程,修读16学分。
第七条辅修专业、微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
第八条辅修专业、微专业的教学方式由学院决定。可选插入主修专业课堂;线上线下混合学习方式;单独编班,利用课余时间上课或双休日、假期集中授课。辅修、微专业学生数不少于10人的,单独编班组织教学。
第九条辅修专业、微专业的教学管理由开办学院和教务处共同负责。开办学院主要负责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聘任任课教师,以及课程编排、课程考试、成绩统计录入和档案管理等。教务处负责接受开办申请、开办资格审核、人才培养方案审定、教学质量监控、证书授予资格审定等。
第十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微专业的学生,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要求在2.0及以上。
第三章招生宣传与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开办学院负责招生宣传和选拔,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班级数发放班主任津贴。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协助招生宣传、学生报名缴费工作。
第十二条辅修专业、微专业课程若与主修专业课程相同可以互认学分,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主修学院和辅修/微专业学院认定,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第十三条辅修专业、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者,由学院安排1次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学习。考核中作弊的,该课程记“0”分,直接重修,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四条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退出申请,一般应在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经开办学院签署同意意见后送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者可办理相关手续,凭借缴费收据退还已预交的学分费余额。
第十五条任课教师在每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按照常规课程报送成绩和归档。课程成绩记入学校选课系统及学生成绩单。
第十六条辅修专业、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凡主修专业的学习受到学习困难预警及以上处理的学生,终止其辅修专业、微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辅修专业、微专业正常收取学分费150元/分。如遇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毕业要求和证书发放
第十八条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最长修读年限内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完成并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发放辅修证书。未能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不单独颁发辅修证书。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学习同时终止。
第十九条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按要求获得微专业培养方案全部要求学分的,作为证明,学校将授予其微专业证书。未获得微专业证书的学生,所修微专业课程学分可以申请替代相近任选课学分。
第五章收费及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辅修、微专业任课教师课时费发放按照讲师及以下职称的60元/节,副教授70元/节,教授80元/节的课时费标准计算,由开办学院制表逐月发放;根据教学效果,如开班人数符合25人自然班的,下学期学生保有率在85%及以上,在不超出教育教学成本的条件下,则当学期任课教师的课时费则按上浮50%计算,补发给各相关辅修任课教师。
第二十一条辅修、微专业班主任及教务管理安排,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院落实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安排,原则上相关人员只享受一个岗位补贴,每月200,每学期按4个月份核发。辅修补贴名额分配办法:1.未达到单开班人数的,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管理最多按1人计算;人数少于20人的,教务管理人数不计。2.达到单开班人数的,学生所在学院(以学生管理为主)辅修人数35人为1个自然班,班主任按1人计算。3.达到单开班人数的,开课学院(以教学管理为主)每开出一个辅修专业,教学管理按1人计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2018年颁发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2018〕70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浙江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朝鲜语
浙江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法语、朝鲜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编辑出版学、国际商务
浙江省十二五优势专业:朝鲜语
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英语、法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传播学
绍兴市特色(重点)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西班牙语、电子商务、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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