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2021-07-17 09:00:08华夏高考网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资格。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长安大学继续实施“携手工程”计划,面向《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15〕3号文)指定的农村地区高中毕业生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一、领导机构

  长安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

  长安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拟录取“携手工程” 【理工类】考生125人。

  三、报名条件

  1.所在中学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15〕3号文件)规定;

  2.报考考生应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必须为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具有上述中学三年连续学籍且三年实际在读;

  3.预期高考成绩应在一本线上;

  4.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时间:4月15日至5月5日。

  【统一邮寄资料】:

  教育部统一报名平台网上申请表(中学签字盖章,本人签名);

  邮寄截止时间: 5月8日。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64,电话029-82334104(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寄发),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审核:6月3日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2.考试与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

  3.考试地点与时间: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在全国若干片区设考点,考试时间待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和微信、微博关于考试的各项通知。

  六、资格认定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合格名单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教育部公示。获得资格考生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

  七、录取原则

  1.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单独设置农村单独招生录取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考生须在农村单独招生特殊类型批次填报,未设置单独报考批次志愿栏的应第一志愿或A志愿位置填报。教育部和各省有专门规定的,应参照相关要求报考。其他志愿填报方式不按照农村单独招生录取方式对待。

  3.符合录取条件且按照要求填报志愿的考生应在志愿提交后第一时间,将本人高考志愿和成绩单,通过传真029-82334099或邮箱1027789536@qq.com方式发送至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4.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可按照一本线投档,由长安大学审查录取资格。

  5.网上报名时考生可以兼报专业类,高考志愿所报专业必须是公布的专业类所涵盖的专业,且在本省公布的专业计划范围以内,同时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推荐中学应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成立专门推荐小组,严格把关,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并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接受各方监督。

  推荐中学推荐失实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将予以注销。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工作进行监督。

  九、其他说明

  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本简章另有说明的,将会及时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补充发布。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本科招生网址:http://125.76.215.86

  招办微信平台:zsb82334099(更多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报名指导和解读将通过微信平台统一推送)

  温馨提示一:

  教育部教学司函〔2015〕14号文件《关于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的时间表为:

  【1】4月15日发布简章;

  【2】4月15日至5月5日网上报名;

  【3】5月6日至5月30日,省级招办完成资格认定,高校完成资料审核;

  【4】5月31日至6月3日公示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5】6月中旬参加长安大学笔试;

  【6】6月20日左右发布考核成绩和入围考生名单;

  【7】出分后按照本省志愿报考规定,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温馨提示二:

  前来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长安大学给予补贴200元/人。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