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西入户口新政策及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出台

2021-05-04 09:27:43华夏高考网

户籍管理关系着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眼中的大事,平时它视乎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需要时却是缺其不行的关键。申请江西省户口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江西省户口迁移办理手续新政策,江西省户口迁移流程和申请书》,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得政策:

1月11日,记者获悉,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这对于有序推进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这就意味着,以后,不再以户口论身份。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自主定居;持有居住证即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医卫服务等权利。

南昌中心城区有序放开五大类落户限制

进城农民在哪儿落户?《意见》提出,分五大类有序放开南昌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

投靠类: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市落户,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市落户,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市落户,不受年龄限制,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购房类: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人员,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人口。

投资经商类: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人员,不受投资纳税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人才类: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就业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办理《居住证》满两年并按照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务工类:《意见》指出,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对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积极放开落户限制。投靠类、购房类、投资经商类、人才类落户条件与南昌市中心城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