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士官转业最新消息

2021-09-05 00:58:48华夏高考网

学生参军退役后能复学吗?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在校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家庭困难的退役大学生,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6项新举措本科生退伍复学可调专业

今年,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教育部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以下6项新举措: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今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

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来源:6月20日《新晚报》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单位,退役后还可以回原单位吗?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工复职,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政法干警优先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与此同时,对既有的优惠政策继续保留。以复学(入学)政策为例,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在国家资助学费方面,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在高职(专科)升学方面,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政法干警招录方面,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此外,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来源5月22日《光明教育网》

军人服役时间算工龄吗?

关于退伍军人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和是否需要试用期问题,根据国务院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九日议字34号的有关规定。退伍军人在服兵役期间以及超期服役期间的军龄都可以计算为本工作单位的连续工龄。

工龄是计划经济时期确定职工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工龄政策规定,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服兵役取得军龄的军人,复员、转业、退伍后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军龄都应与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随着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规范,原来计划经济时期的“工龄”已经逐步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所取代。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于2012年下发《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军人服现役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所需经费由总后勤部列年度预算安排。不管是“工龄”还是“实际缴费年限”,都是国家认可的职工社会服务年限,也都能够作为确定职工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依据。

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与安置

◆办理程序

1、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复员干部的档案由区安置办审核后直接接收;转业士官的档案需省民政厅批准后接收。

2、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退出现役,待档案由区安置办审核接收后,持退伍证、家庭户口簿、部队行政介绍信到区安置办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3、按规定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3年内可选择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参加免费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应向民政部门递交申请。大学生复学的,其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应由所在学校向民政部门申请,由征集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提供资助,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4、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2011年前入伍的退役士兵可按老办法执行),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鼓励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愿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安置办审批并由公证部门公证后,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自谋职业证,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5、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的报到时间为每年12月到次年2月(今年退伍义务兵的报道时间可能会因退伍时间一起变更,请再做留意);转业士官的报到时间为每年5-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