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中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2021-05-13 01:14:27华夏高考网

厦门一中2017年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实现学校多元化培养目标,充分发挥我校艺术教育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我校艺术教育的水平,经教育局批准,我校今年拟招收一定数量的初中声乐特长生。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户籍或学籍在厦门市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要具备走读条件),其中非本市户籍学生的父(母)应最近三年在厦暂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保。
二、招生计划:声乐特长生25人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报名条件
1.招生条件:小学阶段须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
2.声乐方面的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良好以上,声乐方面素质较为突出,小学阶段曾参加过区级以上声乐比赛(含合唱比赛),在区、市教育部门举办的歌唱比赛中获优秀奖以上。
以上均须提供相关奖状、证书、证明材料,需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
五、招生组织
(一)工作小组:
组长:周君力
成员:陈佩玲林宗进王可怡卞祖华邓衍生
杨剑清
(二)纪检小组:
组长:张南峰
成员:纪希弟陈漳彬
六、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5月4日(五一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文园路75号,厦门一中高中部教务处。
(三)报名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
1.厦门一中2017年初中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厦门一中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我校教务处领取);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监护人在厦居住的暂住证明、父(母)劳动合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时请带原件复核,第2、3点提交的都为复印件,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回。)
七、考核方法、录取办法与时间安排
(一)考核方法:
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如下:
(1)无伴奏现场演唱一段自选歌曲(要求科学用嗓,一般不提倡演唱通俗歌曲),时长不超过3分钟(80分)
(2)音高模唱(10分)
(3)节奏模唱(10分)
注意事项:一律不使用现场伴奏(即现场清唱相对完整的一段歌曲)。
(二)录取办法
1.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总分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若合格考生人数少于25名,则按实际的合格人数录取,不递补。
3.已被其他特色学校、特色班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予以录取。
4.报考市直属学校特长招生的学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录取时如学生愿意调剂,在未被填报学校录取的前提下,将根据特长测试成绩调剂到同类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其他直属学校。
(三)时间安排
1.特长潜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5月13-14日
测试地点:双十中学枋湖校区
2.全市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结果将于测试后一周内在市教育局网站、市招办网站及我校网站上公布。
八、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电话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二)本方案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三)招生咨询电话:2666071、2666231、8358065、2666078
招生监督电话:26663222666066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厦门一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