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市秋季小学幼儿园入学指南

2021-05-09 00:55:22华夏高考网

1.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公办学校 按①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住宅60?及以上)→②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③小户型住宅(60?以下)落户子女→④扩招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片区港澳台侨子女”)→⑤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按①社保证明→②《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同属学校片区→③(《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属晋江不同学校片区)的顺序入学。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2.招生对象

具有晋江户籍、房籍及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开设小小班。

3.招生时间

7月5日-7月6日,全市所有小学、幼儿园开始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户籍人口、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7月15日,公办小学幼儿园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学校,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的,8月24日起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4.有效证件

入学证件办理截止时间:《户口簿》、《房产证》、《劳动合同书》、《居住证》、《营业执照》等相关入学证件(含交房时间)须至少提前半年办妥,即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办理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

5.“两一致”对象入学

(1)住宅、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需入学当年3月1日前交房入住)直接申请入学。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含上级驻晋单位,下同)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凭《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父(母)身份的同时,持《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