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出炉15日至30日接受报名

2021-06-20 02:14:22华夏高考网

近日,记者从烟台高新区了解到,《2017年烟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目前已经下发,确定今年高新区三所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高新区三所中小学招生850人

办法中公布了今年高新区的招生计划,高新区全区中小学一共招18个班850人。其中初中招生班额50人,实验中学初一招生8个班,共400人;小学招生班额45人,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5个班,共225人;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5个班,共225人。

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实行的是“免试就近入学”,实验中学的招生范围是高新区全区范围,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是烟威高速公路以南,海澜路以西,纬五路以南的区域,第三实验小学的招生范围是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外的区域。报名即将启动,办法中称,将在2017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接受报名,具体的报到时间由各校自定。

高新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

具有高新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带户口簿、小学学籍证明、查体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实验中学报名。在高新区各小学已建立学籍就读的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就读。

具有烟台高新区户籍,年满6周岁的学龄儿童(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均应登记入学。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带户口簿、查体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小学报名。

此外,对于残疾儿童也办法中提到,各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符合入学条件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相关帮助。

办法要求,各学校必须按照高新区区社会事务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学龄儿童入学,禁止接收“择校生”、“借读生”、“外籍学生”,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除收取必要的代收费项目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