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入学政策年龄最新规定,放宽入学政策年龄最新消息

2023-07-18 02:37:40华夏高考网

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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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增加了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审核的要求。往年下达招生计划一般只面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今年要求是面向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另外,要求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前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所辖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进一步强调坚持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是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强调了各学校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招生时间上,因放假时间推迟,全市招生时间拟安排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

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摇号录取。具体要求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另外,明确了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须有公证机构参加、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等要求。

四是全面推行网上阳光招生。在去年主城区启动网上阳光报名的基础上,今年起,在全市范围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推行网上阳光报名,实行公民同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招生秩序。

《通知》具体有哪些内容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政策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各市(区)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采用联控联保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要求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各市(区)要按照“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施教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施教区确需调整的,要进行风险评估,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报批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加强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审核

各市(区)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的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审核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招生前,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所辖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做到招收学生数与注册学籍数一致,并按规定控制班额。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全市招生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各市(区)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具体报名对象范围由所属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地各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民办学校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择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严禁超出审批范围招生。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泰州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严格执行均衡编班规定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零择班”原则,实行均衡编班、平行编班,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坚持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各市(区)要建立招生入学信息发布与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和社会预期,同时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和推进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加快消除大班额办学。

落实特殊群体教育保障和优待政策

各市(区)要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不断优化本市(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方案,“一人一案”落实教育安置,纳入学籍管理;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要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支援湖北医疗队员和泰州市疫情防控一线岗位的医务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全面实行网上阳光招生

今年起,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全面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同时提供招生政策、报名录取等相关信息查询,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招生秩序。各市(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清理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做好招生报名前的宣传培训、报名过程中的答疑指导、报名后的资格审核等工作,确保网上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严格招生监督问责制度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所有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要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严格问责制度,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非起始年级掐尖招生的民办学校,可采取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惩处办法。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今年9月份,市教育局将对义务教育招生、编班和消除大班额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地区和学校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和市(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含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辖区内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于5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突出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市(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积极作为,落实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和招生秩序,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要主动服务家长和学生,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要“一校一策”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维护稳定、舆情引导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