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和要求报名时间和材料

2021-04-16 02:45:31华夏高考网

东营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和要求报名时间和材料

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今年,启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部门确定,请您注意当地教育部门确定的时间。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请您注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或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您: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其中市中心城区东城各学校若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的调剂规则为:首先把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现场报名学生调剂后仍然超过规定班额的,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应具有一致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同时由学校负责核查入学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组织专人入户随访。

(三)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证明材料有变化。今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将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材料中的户籍证明,由去年的上一年度8月31日前办理的三年期居住证,变为居住证,不再设置年限要求和办理时间限制。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四)学校不接收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五)东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有变化。一是开发区东凯中学今年秋季新学期将建成招生,为此,将开发区辖区中原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校、市晨阳学校招生服务区全部划入开发区所属学校,各学校招生范围由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划定。二是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将统一理顺为“五四”学制,为此,将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整体并入市实验中学,其招生范围整体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将南一路以北、府前街以南有关区域,中学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小学划入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六)东城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网上预报名。在去年开发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市教育局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开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预报名平台,在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全面实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市教育局将于7月20日左右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预报名平台使用手册,并在7月25日左右开放预报名平台的模拟报名平台,供广大家长模拟报名。

东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按照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认定--入学资格核查--公示--阳光分班--发放入学通知书六个环节组织实施。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依照上述时间和程序进行。

凡已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认定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未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现场认定。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平台上登记的各类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登记信息有误的,将无法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八不得”“三严禁”的要求。“八不得”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三严禁”为: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

主管教育部门在认真监督学校执行上述工作纪律的同时,也将严肃入学材料审核责任追究,凡查实招生工作人员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请各位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也请您对上述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您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文件公告”栏目,浏览《关于印发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或者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基础教育”栏目,浏览《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各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20日前在主管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公布,请您关注。

全市各招生区域咨询电话:

东营市教育局:8327670

东营区教育局:8202209

河口区教育局:3652020

广饶县教育局:6445352

垦利县教育局:2522299

利津县教育局: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7156153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