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河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021-04-14 08:27:04华夏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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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日前,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启动,符合条件者每人可拿到1500元,较去年提高500元,6月15日之前一次性发放到位。

每人可申领1500元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

补贴发放面向全省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7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为残疾人;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只按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由学校评定,每人可申领1500元,补助标准较去年提高了500元。该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分级管理、专款专用。

补贴资金6月15日之前发放到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将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均为原件)的个人申请资料,于4月1日之前提交所在高校就业工作职能部门。

初审由各高校负责,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高校统一报送的申报材料,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其官方网站公布。

求职创业申请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核拨,可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也可经由所在高校进行转账拨付,但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我省要求,各地须在6月15日之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5部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各地须按要求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如有举报或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查处。

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所在高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人事档案。有关资格认证机关、部门、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办统筹就业处0371-69690077,省教育厅学生处0371-65795552,省财政厅社保处0371-65808728,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0371-65507807,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0371-6085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