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政策及申请条件额度说明

2022-04-20 05:53:28华夏高考网

新疆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新疆规定,对各县市组织开展的毕业生就业观念和就业政策培训,按照每人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培训机构组织毕业生开展3至6个月技能培训,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培训鉴定补贴。在南疆三地州和阿克苏地区所属县市、乡镇进行异地技能培训,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按现行规定给予培训鉴定补贴外,再给予师资和设备等损耗特别补贴,每人300元。高校创业指导中心组织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按照自治区现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给予补贴。毕业生参加的大棚种植、林果种植、畜禽养殖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牢牢把握总体就业形势,加强就业政策研究,积极筹措就业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和支撑作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市场广度和深度,为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政策研究,突出政策支持。近年来,自治区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鼓励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明确鼓励到农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实施贴息贷款、社保补贴等10项突破性政策,有效促进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自治区财政厅及时跟踪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继出台《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关于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细化工作、分类实施,发挥资金对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保障作用。国务院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将残疾大学生纳入求职补贴发放范围的政策,目前正会同人社厅对各高校学生进行统计,确保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位。

二、加大资金保障,发挥资金效益。一是及时足额拨付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切实强化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初,自治区财政已拨付全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18.7亿元,落实好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岗前培训补贴和见习补贴等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场地和租金补贴、税收减免、低保家庭大学生及残疾人大学生求职补贴等。二是大力促进高校应届毕业生直接就业工作,5月初,自治区财政安排36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项资金300万元。三是加大支持职业培训力度,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全区各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6.66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2.49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区2.3万名学员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其中少数民族学员占84.6%,女性学员占63.3%。四是加强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两后生”参加企业或培训单位开展的订单、定岗、定向培训的资金补贴,确定3.6万人培训计划,此项培训工作,2013年自治区财政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还将安排2.54亿元专项资金。

三、保障措施有力,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基本解决了2009年底前实名登记历史沉淀的7.5万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二是选派的2.3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见习,已有1.4万余名学员培养期满、考试考核合格返疆上岗工作,还有0.9万名学员将于9月前培养期满,培养结束后按培养前签订的协议安排就业。三是2010-2013年以来共解决23.8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从2009年的82.5%提高到2013年的88.4%;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从2009年的74.1%提高到2013年的80.1%。

新疆大学生创业办理流程和优惠政策

创办市场主体基本流程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采用的市场主体类型主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创办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1、个体工商户

(1)需准备的材料:

(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身份证明;

(四)经营场所证明;

(五)《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六)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

(七)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