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政策_报销比例和流程说明

2022-01-25 01:33:46华夏高考网

杭州新生儿医保办理

一、少儿医保:

少儿医疗保险,是针对未成年少儿隐患有保险报章内的一些疾病,而产生出来的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的保障。

二、申办对象:

1、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2、非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杭州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以及在杭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

三、办理材料:

(1)18周岁以下的本市区户籍少年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

(2)18周岁以上,但仍在本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本市区户籍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

(3)非本市区户籍,在本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4)非本市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办理程序: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同时缴纳相应医保费。也可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在本市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扣缴城居医保费手续。其中首次申请参保的,应先在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和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理参保资格审核手续,再到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扣缴城居医保费手续。已参保人员必须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至各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四、办理地点:

1、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

2、城区医保经办机构;

3、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含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杭州市异地人员医疗费报销大厅、杭州市医疗保险城北服务大厅及杭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时间:

1、常规时间:如2009年6月15日--2009年9月15日

2、非常规时间:针对新生儿、户籍关系新迁入杭州市区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少年儿童,在出生或户籍关系迁入的3个月内。

六、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缴纳150元,政府补贴每人每年250元,同一年度结算缴费标准不变。

参保少儿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请家长携带本人银行卡,应缴纳的城乡医保费从银行卡帐户内直接扣除。

七、办理银行委托扣缴所需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参保少儿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与扣缴账户。

2、扣缴账户本人代参保少儿办理的,需提供扣缴账户本人、参保少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扣缴账户。

3、扣缴账户可以是牡丹灵通卡、E时代灵通卡、理财金账户、牡丹信用卡、牡丹贷记卡。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代理开户。

4、办理银行委托扣款时,需提供手机号码,用于短信通知扣款是否成功,手机号码变更后须及时变更委托。

5、办理银行委托扣缴后,委托撤销前,少儿医保费均在扣缴账户扣款。

6、 请参保少儿尽量在6月15日以后及时办理银行委托扣缴手续,避免截止日期前集中办理带来不便。

7、参保少儿办妥银行委托扣缴手续后,应及时将足额保费存入委托扣缴账户,并保留其余额,确保扣款成功。

八、其他

(一)现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少儿,需携带相关证明和证件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办理参(续)保手续,不需至工商银行办理委托扣缴手续;2011年度免缴,现已不符合免缴条件的少年儿童,需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办理参(续)保及银行委托扣缴手续。

(二)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2012年度少儿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允许在当年度补办参(续)保缴费手续,但必须自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当年度剩余月份不足6个月的,其等待期将顺延至下一结算年度,等待期满且已正常办理下一结算年度续保手续的,方可享受下一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少儿参保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少儿医保待遇。)

杭州少儿医保报销指南报销范围

1、参保少儿发生的符合少儿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费,由少儿医保统筹基金与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分担。

2、参保少儿发生的符合少儿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由少儿医保统筹基金与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分担。

3、少年儿童医疗保险费的开支范围,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开支范围以及增补的少儿用药目录执行。

医疗费用

可列入少儿医疗保险基金的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 :

1、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的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费用。

2、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所列的费用。

3、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列的费用。

4、按规定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的费用。

5、因急诊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以外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

6、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不能列入少儿医疗保险基金的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

1、在国家、省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以外的;

2、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3、用于科研、临床验证的;

4、在执行试行收费标准期间的;

5、因违法犯罪、自杀、自伤、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

6、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

7、临时外出期间,因急诊住院超过15天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8、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其他应当由赔偿责任者支付的;

9、国家、省和本市规定不列入开支范围的其他费用。

参保少儿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包括自费、自理、自负三类。

自费:是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费用。如:空调费、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药品费等。

自理:是指参保人员因病需要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以及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药品等,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如:CT检查费的5%。

自负:是指住院起付标准部分、住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以及规定病种医疗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