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产假多少天,蚌埠产假国家新规定

2023-07-19 11:29:46华夏高考网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痛经不能上班的可申请休假1-2天……日前,安徽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比于1990年通过实施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在女性产假、流产假、生理期保护及违规惩罚等方面都有相关更新。新规将于3月1日起施行,老办法同时废止。

△不得以怀孕为由降低待遇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降低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怀孕七月每天多休一小时

对怀孕的女职工,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不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将其在劳动时间内按规定进行的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经本人提出,为其调整适宜的劳动岗位;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休息1小时;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流产的最少可享15天假

相对于旧办法,流产假也有相应的变化。规定明确,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与政策产假一致。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应提供哺乳用房

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用人单位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还应当为怀孕女职工、女职工哺乳提供休息、哺乳用房和必要设施。并鼓励、引导相邻的用人单位联合提供类似服务。

△痛经严重的可休息一两天

老办法中,要请“痛经假”需满足“第三级劳动强度劳动”的先决条件,而新规则全面放开,只要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者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申请休息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其休息1至2天。

更年期综合征症症状严重,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申请减轻工作量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和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安排。

△[性骚扰] 单位应预防性骚扰女职工

规定还要求,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工作、生产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女职工在工作场所遭受性骚扰;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及时调查处理性骚扰投诉。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用人单位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职责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产假延长至158天

1月1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安徽二孩政策正式实施。

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条例明确将适用的对象拓展为所有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孩夫妻还是二孩夫妻,都能享受上述假期奖励,共计158天。

△人均生育津贴有望过万

“去年全年我市参保女性生育人数为2914人,其中符合条件生育‘二孩’的人数占到生育总数的30%,这个比例比2014年增加了1倍还要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我市女职工生育“二孩”的比例大幅上升。

此外,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目前我市人均生育津贴逐年增加。据测算,新政实施后,职场妈妈生育大宝和二孩,产假期间人均生育津贴均可达万元以上。

△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确定妊娠后,应携带《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社会保障卡》三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母子保健手册》原件,到我们中心办理生育登记备案。”该负责人表示,正常办理备案手续后,“妈妈”即可在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我市,企业参保单位为女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费满6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