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买房贷款政策,襄阳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政策比例是多少

2023-07-09 20:17:31华夏高考网

012020襄阳买房政策

襄阳目前购房是不限购不限贷的,异地者也可以直接购房并落户。

1、首套房:在襄阳无房无贷,首次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在襄阳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3、二套房及以上:在襄阳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第三套房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公寓和商铺(40年产权)首付一律5成,只能商贷+最多10年贷款。

02贷款政策

一、2019年10月8日起,房贷利率按照LPR执行,襄阳首套房利率不低于5.88%

此前首套房基本执行的是上浮20%,2019年10月8日起,按照LPR进行贷款利率计算,利率上浮已成为过去式。目前襄阳首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5.88%。

8月25日,央行发布《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基准利率”这个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改革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每笔贷款具体的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按照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什么是利率重定价?

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利率风险承担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比如你是在11月初签合同,那么就参考10月20号上午九点半央行公布的最新“LPR利率”。12月初的合同,就参考11月20号的,以此类推。

确定定价基准时,相应期限如何理解?

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对于居民家庭有什么影响?

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二、2019年11月:房贷基准利率下调5个基点!

2019年11月,央行宣布最新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4.15%,此前为4.2%;5年期以上LPR(房贷基准利率)为4.80%。

此前10月21日披露显示,1年期LPR利率为4.20%;5年期LPR利率为4.85%。

三、2020年1月20日,LPR首次报价落地:1年期4.15%,5年期以上4.80%

1月20日,迎来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2020年的第一次报价。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自8月实行房贷利率新政以后,11月房贷基准利率首次降息,此后连续三个月维持在同一利率水平。

那么,自央行宣布全面改革中国的利率制度,推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从此,房贷利率看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时代终结,以后新增贷款都要看LPR。

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贷款利率就降低了,月供就少一些了呢?

并不是的。

从央行发布的新贷款利率管理文件的精神来看,LPR基础上的“加点”没有规定上限,但有原则性的下限要求。具体为:

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而实际上也的确如此,襄阳前期房贷利率首套房上浮大概在20-25%左右,按照4.9的基准利率计算,就是5.88-6.13,按照新的LPR同样也会加基点到这个区间,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并没有降低利率。

四、告别浮动房贷利率 转为LPR利率!

这意味着2020年起存量房贷1月1日调整的惯例被打破,意味着新的局面到来。

而且这一次调整是单向的: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以前

房贷利率是按照央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作为标准,这个利率被称为贷款基准利率。银行发放贷款时以此利率为基准上下浮动。

因此,你每个月的房贷还多少,无论是上浮还是打折,都是参考贷款基准利率。

以后

房贷利率参考标准要变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与贷款基准利率不同,LPR不是央行发布的利率,而是通过18家报价银行报价算出来的。由这18家银行对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再经过一顿计算操作,从而得到的市场利率,就是LPR。

LPR一个月公布一次,可能升可能降。

银行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都是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新的贷款利率计算公式如下:

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LPR+n%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n%)=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 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

※※※※※需要注意的是房贷新政就是针对这些采用浮动利率的老客户。

老客户面临两个选择,而且只能选择一次。

选择1:固定利率。

房贷利率与你当前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以后也不管LPR利率怎么变化,你的房贷利率保持不变。

选择2:浮动利率。

此时,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因而会根据LPR的变动而变化。这时候,若未来LPR利率走低,房贷利率则会升高。

央行还明确了商业房贷“重新定价”的周期:最短周期为1年。

也就是说,房贷利率不能每月或者半年变化,只能1年1变。

读央行公告,重定价周期为明年3月1日至8月31日,在那半年窗口期,你可以跟银行商量,多长时间一个重定价周期(最短周期是1年),重新定价日是每年的哪一天(一般是1月1日),但是加点数是银行定的,你无权议价。

03公积金贷款

一、襄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政策

2019年7月25日,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襄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政策解读,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范围。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标准执行。购买第三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襄阳“商转公”贷款业务已于2019年9月开始执行

2019年08月29日,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开关于印发《襄阳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自9月起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

商转公贷款对象与条件

(一)具有城镇、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其他合法居留身份;

(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且最近缴存日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含);

(三)原商业房贷已经取得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得存在除原商业房贷抵押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可正常设定住房第二顺位抵押权利。

(四)能够提供所购房产的《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及原商业房贷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

(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它债务;

(六)原商业房贷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原商业房贷未结清且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借款;

(七)申请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八)按照差别化信贷政策,贷款职工家庭(夫妻加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套数实行既认房也认贷,实际拥有住房两套(含)及以上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的适用范围

(一)商转公贷款仅适用于职工已办理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包括购买一手房和二手房贷款等。原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应当符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住房货款相关规定。职工办理其他各类非购房类商业贷款,均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经审核,职工以购房贷款名义取得但贷款资金实际并非用于购买住房的商业性贷款,也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除原商业性贷款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可以正常设定抵押权,为商转公贷款提供抵押物担保。

(三)按照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不动产登记管理实际情况,商转公业务暂限在襄阳市中心城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执行,各县(市)区待当地不动产二次抵押登记条件成熟后实施。

(四)经与各家商业银行协商, 襄阳市中心城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的商业性房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其余商业银行的商转公贷款逐步启动。

商转公贷款额度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得高于按照房屋套数、房屋总价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和最高贷款比例,不得高于原商业房贷余额;

2.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及缴存余额存贷结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3.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4.不得高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

(二)商转公贷款存贷结合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为:存贷结合贷款额度≤缴存余额×(10+缴存年限)。

缴存余额是指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金额;缴存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限之和;缴存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存贷结合贷款额度核定范围。

商转公贷款期限和利率 

(一)商转公贷款期限一般为3~25年,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申请人年龄(周岁,下同)加上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最多延长5年)。

(二)首套房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执行:第二套住房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标准执行。

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已搬迁至新市民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30日,新市民服务中心正式启用,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搬迁至此,且同日正式对外办公。

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可全市通办、就近办,具体办理地址: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樊城区汉江北路与中原路交汇处)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樊城服务大厅(樊城区邓曼路国色天襄C区)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襄州服务大厅(襄州区航空路与交通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