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买房贷款政策,桂林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政策比例是多少

2023-07-10 20:41:23华夏高考网

桂林购房政策

据大居调查了解,桂林目前只有限售政策,并未出台限购政策,也就是说,在桂林买房基本没有什么特殊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只要个人征信没有问题,桂林本地户籍及非本市户籍人口(含港、澳、台同胞)都可以在桂林买房。

但为了保障刚需人群的购房需求,抑制炒房行为,桂林于2017年出台限售政策:

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在桂林市区(不含雁山区及临桂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桂林最新契税补贴政策

3月1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临桂区房地产企业扶持有关问题的批复》。

批复文件中提到:2020年2月24日至6月30日止,在临桂区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且缴纳契税及合同备案的,可享受全额契税补贴(购房合同水印码日期与完税发票日期均需在2020年2月24日至6月30日之间)。

3月12日下午,桂林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一共9条措施,其中提到: 

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的,按已缴契税为基数,契税补贴比例为100%。

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在2020年度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给予100%同等金额补贴。

3月20日,桂林市灵川县发布文件表明,全面参照市区政策,即跟进执行购房契税补贴、调整普通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管理、调整预售形象进度要求、缓交住房公积金、允许开发企业以不低于预售申报备案价格80%的价格销售等9条措施。

桂林最新房贷政策

贷款买房如今已成为不少购房者的首选购房途径,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桂林最新贷款政策,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情况。

1.商业贷款

目前桂林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银行房贷政策的执行,与个人征信、收入等密切相关,实际首付比例需根据个人情况综合评定。

房贷利率直接影响购房成本,根据大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目前桂林各大银行利率以上浮为主。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目前首套房和二套房加点最少都是桂林银行,执行利率分别是5.75%和6.25%;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加点最高,分别为6.37%和7.56%。 

如果以“50万元贷款本金、20年即240期、等额本息偿还方式”的贷款案例进行成本测算,首套房利率5.75%的月供约3510.42元,而利率6.37%的月供则需约3689元。

银行工作人员向大居表示,实际上购房者的房贷利率会随着个人征信、银行资金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不同。

2.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通知要求,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职工缓解压力。

划重点:1)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2)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3)部分受疫情影响人群,逾期不计为违约。4)部分受疫情影响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公积金贷款条件:

桂林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申请前,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并且仅限首次或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受理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桂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套房(商品房、集资房、房改房等)最低首付比例20%,二手房、自建房最低首付比例30%;

二套房(商品房、集资房、房改房等)最低首付比例30%,二手房、自建房首付比例最低40%;

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按贷款职工(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从贷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的0.5倍核定可贷款额度。

3.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大居收到过不少网友的咨询,自己在外地缴存了公积金,能在桂林贷款买房吗?

据大居了解,根据桂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通知,桂林目前不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在职期间单位给予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除了可以用于贷款买房,当然也是可以提取的。

3月18日起,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纯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网上办理业务,职工可以在网上办理纯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且不再需要提交资料,一分钟就可以完成提取过程。

目前,开通的线上业务还包括:离退休提取、失业提取、纯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全额或部分提前还贷申请(可用公积金余额还)、按月对冲申请、还款账号变更、查询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相关文件等。

桂林住房公积及常见问题汇总

1、申请桂林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

2、桂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①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最低首付比例为20%;

②职工个人及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危改(棚改)房、房改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手房、自建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③不受理第三次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3、贷款利率是多少?

5年及5年以下贷款年利率:2.75%;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3.25%。

4、贷款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贷款职工(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5倍+从贷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0.5倍(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注: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例:某职工每个月缴存公积金800元,单位缴存800元,合计每月缴存为1600元,目前他离退休还有25年,目前他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0000元。贷款额度=30000*3.5+1600*12*25*0.5=34.5万元。

5、在桂林可以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吗?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目前桂林暂停公积金异地贷款及装修提取住公积金。

6、提取公积金要带什么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②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1份(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提取父母、子女、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

③借款合同原件1份(商业贷款和区外异地贷款还贷提取时提供)

④还款对账单原件1份(商业贷款和区外异地贷款还贷提取时提供)

⑤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原件1份(偿还异地购建房贷款申请提取的,需提供)

7、夫妻两个在不同的县上班,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已经实现了通办,也就是说只要在桂林缴存公积金,在任何一个网点都可以办理提取业务。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未提取期间的还款额。

8、提取公积金要提供租赁合同吗?

取消申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的规定。

9、离职或跳槽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对于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可提取。

10、离职以后多久才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积金封存半年后未在异地缴存的方可提取。提供如下材料:申请表(可现场填写)、银行卡(须是在桂林开户的中农工建交、桂林银行、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身份证原件。

11、在桂林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桂林市办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按照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计算,由自愿缴存人员个人申报,缴存比例按10%-24%由自愿缴存人员自行选择。

12、因工作调动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移到桂林,但在桂林住房公积金缴交的时间未满24个月,可否申请贷款?

需要将异地公积金转移到桂林,两地缴存时间可以衔接上,合并计算不间断缴存满24个月可以申请贷款。另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明细。

13、为什么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跟收入明显不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公历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14、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还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桂林暂未出台商转公的政策。

15、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办公电话是多少?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位于临桂新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B副楼1楼,市内乘坐65路、81路、91路公交在“金融大厦”站下车即可到达。公积金咨询及服务热线:0773-12329。

业务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部室电话(0773)地址
咨询热线12329
建缴业务部2581648桂林市临桂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B副楼一楼
临桂管理部5595218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2楼
灵川管理部6815960灵川镇龙头岭经济开发区梧桐墅小区“橙宫商务中心”二楼
兴安管理部6220358兴安县银杏广场文化新城东楼6楼
全州管理部4822498全州镇凤凰中路工商联院内
灌阳管理部4214016灌阳县江东创业大厦南附楼(灌阳县政务中心)
资源管理部4318997资源县桂北新天地一栋一单元
阳朔管理部8827033阳朔县龙岳路县公证处旁二楼
荔浦管理部7212105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政务中心二楼
平乐管理部7890168平乐县中山公园后门中山公馆二楼
恭城管理部8210082恭城县滨江苑滨城大道A幢201室
永福管理部8512360永福县西滨路1号
龙胜管理部7518991龙胜镇体育路5号政务中心58号窗口

桂林落户政策

根据《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到2020年,桂林市要努力实现5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因此,近年来桂林在人口落户政策方面相对比较宽松。

购房落户政策:凡购买商品房或购买桂林市人民政府土地开发办公室或房地产开发商土地自建房屋的提供本人申请、购房税务发票和房屋产权证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经审核批准后办理准迁手续(房屋超过75平方米的住房可携2名直系亲属随迁落户)。

落户核心材料: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1、迁入申请;2、社区民警意见;3、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按揭协议等合法手续);4、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5、家属随迁的还应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本地有亲属投靠的,将户口迁至投靠人处,无亲属投靠的,迁至社区集体户。

购房后如果该房产已交房,可提交材料办理购房入户:小城镇户口入户审批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有家属小孩等随迁的需提交出生证或关系证明、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