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离婚手续及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2021-12-21 09:36:57华夏高考网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沭阳县婚姻登记处

宿迁市沭阳县苏州东路15号妇幼保健院

0527-83567519

宿豫区婚姻登记处

宿迁市宿豫区黄浦江路1号

0527-84456178

宿城区婚姻登记处

宿迁市宿城区环城北路22号

0527-84225905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