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离婚手续及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2021-12-26 08:37:21华夏高考网

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点:建业街100-102号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地点:东海路338号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地点:厂边街3号

江门市台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点:台城镇桥湖路39号

江门市开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点:东兴大道仁和东路10号

江门市鹤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点:沙坪镇前进路14号

江门市恩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点:恩城镇财源街26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登记免费,材料齐全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