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离婚手续及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2022-02-03 03:02:18华夏高考网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②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③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⑤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⑥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⑦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内地居民:①居民身份证;②常住户口簿;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香港、澳门居民: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②居民身份证;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台湾居民: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②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华侨:①护照;②结婚证;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外国人:①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②结婚证;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办理流程:①申请人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②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③见证当事人阅知《离婚登记告知单》、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④对证件、证明、声明书和离婚协议书进行询问、审查、核查;⑤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证》;⑥颁发《离婚证》;⑦注销当事人结婚证,退还当事人被注销的《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处保存复印件;⑧不符合离婚条件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⑨归档。

3.补领婚姻登记证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的流程办理。

办理机关: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条件: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③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①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分别持有与申请结婚登记相同的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无需提供经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②查档证明。当事人向原办理机关申请补领且有婚姻登记档案的,由登记机关直接查档。当事人不是向原办理机关提出申请,或当事人的婚姻档案已经移交的,由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查档证明。档案遗失的,当事人提交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证明;③委托办理。当事人因故不能到登记机关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办理流程:①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②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③见证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名;④对证件、证明、声明书进行询问、审查、核查;⑤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补发的婚姻登记证书;⑥颁发补发的婚姻登记证;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向当事人说明理由;⑧归档。

4.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出具证明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当事人已经离婚或丧偶,原来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②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③申请人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④婚姻登记机关只能出具本辖区的婚姻登记记 录证明。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②基层组织申请持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③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者,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声明书、申请书和委托书。

办理流程:①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②确认申请人、管辖权和申请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③档案查询;④对证件、证明审查、核对;⑤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⑥对不符合条件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5.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②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③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④当事人持有规定的相关证件。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办理流程:①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②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③见证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签名;④对证件、证明、申请书、声明书进行询问、审查、核查;⑤对符合条件的,拟写撤销决定,报所属民政局批准并印发;⑥将撤销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公告30日;⑦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理由;⑧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