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个人信息泄露后维权方法

2021-04-24 09:12:42华夏高考网

导语:我国政府正从立法、立规及建标准、建技术保护手段等多方面,促进网络个人信息保护。以下是由华夏诗文网收集整理的关于个人信息泄露后维权方法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我国政府正从立法、立规及建标准、建技术保护手段等多方面,促进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杨春燕表示,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将加 快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研究制定,加快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重点将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

个人信息遭泄漏后,公民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

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遭遇信息泄漏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二、个人还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国家网信办所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将专职接受和处置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杨春燕说。据了解,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热线为“12377”,网址为www.12377.cn。

三、消费者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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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经常会遭遇这样的情形,刚在某楼盘收完房,就有装修公司的找上门服务,刚生完宝宝,就能接到妇婴用品公司打来的推销电话。这些电话和信息让人不胜其烦的同时,还让人感觉个人信息被肆无忌惮曝光的愤怒,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对此,越秀法院吕法官表示,最新修订后于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有权依法得到保护,一些特定单位侵害情形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新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并于第五十条、第五十六条规定了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法律责任。

以上法律规定明确了经营者在收集、使用、保管消费者个人信息时的义务,消费者有权拒收商业信息,有权在个人信息被不当利用、受到侵害时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乃至诉讼等多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关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责任,对消费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工商行政管理或其他相关行政部门还可对违法经营者进行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而如果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履职或服务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

法官提醒大家,信息化社会中,消费者消费时提供个人信息无可避免,填写时多留心,拒绝不必要的打扰,受侵害时大胆反击,要求商家立即停止侵害,或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