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标准精华篇

2022-03-09 09:14:07华夏高考网

高温津贴标准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各地高温津贴标准

有29个地区明确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从发放方式来看,包括北京在内的半数以上地区按月发放,天津等13个地区按天发放。此外,记者注意到,河北省相关规定指出,该省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按每小时2元的价格给予高温津贴,是唯一一个以小时计算的地区。

在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山西和江西的标准最高,为每月240元。在按天发放的地区中,天津标准最高,为每天29元。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将高温津贴标准与年度平均工资挂钩,现行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因此高温津贴标准每年都会随之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而从发放时长来看,八成省份自6月开始发放,海南则自4月起就发放高温津贴,连发7个月。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室内不能降低至33℃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相关问答

●劳动者什么条件下能获得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作业劳动者如何休息?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高温加班津贴怎么算?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饮料等实物能否代替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实物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