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居住证办理流程及办理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2023-07-21 06:40:36华夏高考网

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咨询,如何申办居住证?

对此,咸安区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公安部《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采集申领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个人申办居住证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明和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自购房者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用工(住宿)证明或用工劳务合同(仅限居住在用工单位的人员提供)。

业务答疑

问、居住证变更、签注、休眠、激活、注销、挂失、补证、换证等业务在哪里办理?

答、居住证的签注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其他业务在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均可办理。

问、居住证的有效期是多久?期满如何处理?

答、居住证一人一证,有效期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填写《湖北省居住证补?换?领、项目变更申请表》(在派出所或受理点填写),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签注。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居住证一人一证,有效期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填写《湖北省居住证补?换?领、项目变更申请表》(在派出所或受理点填写),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签注。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问、居住证可以申请注销么?

答、可以,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居住证》注销:

(1)持证人离开居住地3个月以上的;

(2)持证人死亡的;

(3)在居住地已登记常住户口的;

(4)持有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居住证的;

(5)按其他规定不符合持有居住证条件的。

问、居住证丢失、损坏怎么办?

答、持证人丢失居住证的,可就近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点办理居住证挂失业务,居住证使用功能即行中止。持证人找到居住证的,可以办理居住证解挂业务,居住证恢复使用功能。

居住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办证人填写《湖北省居住证补(换)领、项目变更申请表》(派出所或受理点提供),由受理单位按照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