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职称制度配套改革

2021-11-19 11:10:09华夏高考网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职称制度配套改革】

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同工同酬,增加社会公平,是为了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增加社会活力。纵观关于北京高校这次事业编制改革的文件,却是回避了高校中最严重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教师的职称工资问题。

因为教师的职称和财政经费、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出国交流都是息息相关的。教师职称工资不进行配套改革,其他的改革都会流于形式

首先,在高校内部,有编制的教师和合同制教师在工资待遇上并没有太大区别。毕竟教师的待遇取决于职称。职称上去了,工资才会上去。而职称对于教师来说却相当于有“编制”的,名额有限。教师从讲师到教授,其工作内容几乎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但是待遇却相差不少。这说明教师当前的职称工资和当前的事业单位“工勤岗”等其他岗位一样,属于新型的“同工不同酬”,并且更具有隐蔽性。

其次,由于各个地区和各个高校关于教授的认定条件并不一致,而且动态变化,这就导致了某些学校的讲师水平甚至远远高于某些地方的教授水平。而职称工资导致了跨学校的同工不同酬现象。而我们现在的人才流动大都还只是看当前职称,这种职称制度也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

再次,在在编教师的退休工资里面,职称是决定性作用。哪怕是退休前一天获得教授职称,退休金也会大幅度增加。这和当前的社会保险制度“多缴多得”是相违背的。对于其他教师的付出也是不公平的。更何况现在诸如&4f3ldquo;住房公积金”等很多分配方式都合职称挂钩,这更加剧了校内教师间的工资待遇差距,加剧了“同工不同酬”的程度。

最后,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教师无论是否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都是需要财政拨款,讨论教师在编与否其意义并不是很大。这几年合同制教师的探索也证明了这一点。对高校影响最大的并非教师的编制而是职称岗位的多寡和职称工资的公平性。高校行政编制的控制、工勤岗和服务岗推向社会可以减轻高校负担,使得高校能够轻装上阵,但是教师编制和职称的改革却可以激发高校教师们的创造力,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所以,没有高校教师职称岗位和工资的编制改革,是不完善的改革。

【2016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规定】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确定,对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金网1月18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建议取消教师职称工资按实际教龄发放

一位网友向本报发来“两会”建议,提出取消教师职称工资,按教师实际教龄发放工资。“教师职称评定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实际在名额分配和具体评定中都存在很多水分,有的教师为了拿职称拉关系找人情,而一些不愿意‘同流合污’的教师评不上职称,就无法得到公平的待遇。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评职称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变成了很多人的负担。”这位网友说,职称评审制度不能反映人的实际能力,有的老师教学水平很高,却因论文不够或不过关在职称评审上栽了跟头。正因为评上职称,工资才会跟着上涨。鉴于此种现状,这位网友建议,应尽快改革教师工资制度,取消教师职称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兼顾学段和学历发放教龄工资,同时根据工作状况发放绩效工资。

特岗教师待遇(补贴和保险)

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它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