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工伤保险缴费问题
2021-08-16 00:39:48华夏高考网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二、办理程序
1.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于每年1月1日起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余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
2.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 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须同时提供拷有申报程序文件的U盘),并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计算出月均数,并按下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月均数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
三、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其中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伤残津贴乘以12个月后申报。
2.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3.对逾期未申报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并列为当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
4.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5.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每一结算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市财政局确定后执行;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
-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2021-12-23 01:49:29
- 工伤保险遵循的原则2021-08-16 00:39:46
- 派遣用工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2021-08-16 00:39:45
- 兼职工工作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2021-08-16 00:39:43
- 甘肃高考投档分数线公布一览表最新2024-07-17 16:26:28
- 安徽高考投档分数线公布一览表最新2024-07-17 16:24:16
- 2025内蒙古高考征集志愿院校名单有哪些及填报方法和入口2024-07-17 08:39:36
- 2025西藏高考征集志愿院校名单有哪些及填报方法和入口2024-07-17 08:35:17
- 安徽农业大学是公办还是民办?(现在学校口碑怎么样)2024-07-17 03:54:02
- 工伤保险遵循的原则2021-08-16 00:39:46
- 派遣用工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2021-08-16 00:39:45
- 兼职工工作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2021-08-16 00:39:43
最新发布
图文推荐
广东高考投档分数线公布一览表
2024-07-17 16:36:10广西高考投档分数线公布一览表
2024-07-17 16:33:55江西高考投档分数线公布一览表
2024-07-17 16:32:18贵州高考投档分数线公布一览表
2024-07-17 16:30:44吉林高考投档分数线公布一览表
2024-07-17 16:29:21黑龙江高考投档分数线公布一览表
2024-07-17 16:27:56甘肃高考投档分数线公布一览表
2024-07-17 16:26:28安徽高考投档分数线公布一览表
2024-07-17 16: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