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

2021-08-17 08:55:02华夏高考网

一、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二、工伤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1]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是对在特定的条件下,为发生伤害的职工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主要从几个方面考虑:尽可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合我国基本国情。

以这三个方面为基本点,确定认定工伤范围,具体表述为:

(一)在工作时是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里、在规定的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时间、地点、原因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在时间和原因方面扩展它的合理外延,即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诸如运输、清理、备料、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服等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伤害的,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本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受到他人暴力伤害的。这要严格地与违法、侵犯人权和斗殴而造成的个体伤害相区分。对于因工作原因引起的,但对不具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条件的,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应按民法的规定去调整。

(四)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的。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在其他的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的有毒有害环境而引起的疾病的。本条例所称的职业病是指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类型。关于职业病的界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五)因工作需要外出,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职工因工作需要按照工作计划或上级安排到工作区以外的地方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在发生事故中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的。要具备上下班途中和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条件。其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上班或下班的合理路线和合理的时间内的途中。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是指国务院根据社会的发展需要或者针对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通过行政法规规定的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