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2022-02-26 06:22:38华夏高考网

《潍坊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解读


一、新的《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对2008年办法进行了修改,为什么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呢?

主要原因:一是随着近几年房屋安全管理形势的变化,原办法在制度设计上出现了一些欠缺和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一是没有明确区级政府的工作责任;二是目前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已经放开,原主管部门所属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已脱钩改制,《办法》的相关规定需要适时作出调整。二是近年来房屋安全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2013年以来,浙江奉化、上海虹口还有今年5月20日贵州贵阳等地接连发生居民楼坍塌事故,房屋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领导对房屋安全也高度重视,多次批示要求务必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我市目前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去年4月份,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对全市城市范围内的危旧房屋进行了摸底排查。经初步统计,目前市区建成年代30年以上、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约有45万平方米。为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市住建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办法》作了修订完善,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发布实施。

二、新办法与原办法相比,内容有哪些变化?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各区级政府的工作责任。新《办法》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房屋安全工作负总责,应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增加了关于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的规定。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且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其重要性日渐突出,应有必要的经费作支撑。因此,新《办法》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保障房屋安全普查、危险房屋鉴定、应急抢险等必要支出。”

三是增加了房屋安全责任人的有关规定。新《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安全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所有人对房屋安全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个人管理,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是增加了危险房屋治理的优惠政策。危险住房加固整修期间,属于居民家庭唯一住房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标准,给予发放租房补贴;对危旧住房比较集中的片区,由各县市区优先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享受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减免政策、国家和省资金补助;对零星分散、无市场开发价值的危房拆除重建项目,由政府统筹考虑,给予重点扶持。

三、房屋安全责任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结构变更、改变使用功能以及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

(三)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四)因改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

四、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分几个等级?

根据国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险房屋。D级为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险房屋。

五、房屋安全鉴定费用如何收取?

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申请人与鉴定机构双方协商确定。房屋安全鉴定需要进行地质勘察、检测等特殊工作内容时,鉴定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检测所需费用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收取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如何处理?

按照鉴定结果,一般采取以下四类处理意见:一是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是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是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是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限要求是怎样规定的?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对一般民用建筑应在十五日内做出鉴定结论;对工业建筑、公用建筑及其他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建筑、风貌保护建筑等,应在三十日内做出鉴定结论。

八、对已鉴定属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采取什么措施?

对已鉴定属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按照鉴定机构的建议,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当设置明显标志,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需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应及时撤离。

九、对中心市区的D级危房,我们是怎样处理的?

,市政府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对潍城、奎文两区的282户D级危房,市财政每户补助28.7万元,由两区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11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