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2021-12-18 06:42:46华夏高考网

2018韶关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1210元

第一类:广州市

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类: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微信号yjy6662011

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3月1日起,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上涨222元,变成2030元,为全省最高。“小时工”的最低时薪,也将增至18.5元。

其次是广州市,由1550元/月提高至1895元,增幅22.26%;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月提高至1650元/月,增幅近20%,标准居全省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