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师考编要求条件与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2021-12-31 02:55:28华夏高考网

2018宁夏教师考编要求条件与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或符合不受宁夏及区内相关市、县(区)常住户籍限制条件的人员(见附件2);

4.年龄35岁以下(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岁以下(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除外;

5.身体健康;

6.报考免笔试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年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工程,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宁党发〔2009〕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8年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宁夏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义务。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招聘单位有特殊需求的,年龄以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6.符合《2018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5.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7.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从3月7日开始报名,报名截至日期与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名截至时间相同,具体时间以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其中,3月7日(星期三)至3月8日(星期四)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现场招聘。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8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入系统报名。

参加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现场招聘的,填写《2018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同时将相关信息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笔试。

原则上免笔试。报考人数多的岗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可通过笔试的方式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自主组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按照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一经聘用,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其他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认真做好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加强与应聘者的沟通,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

举报电话:0951-5099016;5099068;509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