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代课教师工资待遇补助及养老新政策修订

2021-12-02 00:55:16华夏高考网

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不同地区的补偿都不同.

江苏教师涨工资最新消息,江苏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

“2000多元是什么概念呢?现在南通每斤生姜的价格都涨到15块钱以上了,2000多块钱的工资,在这里只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每天吃饱饭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生病,不敢看病。”现年70岁的退休教师何老师这样评价老伴欧阳琴的退休工资。

欧阳琴,2005年退休于江苏省南通市某国有企业幼儿园,执教34年,现在每月退休金2326元。老伴何老师执教40年,退休于南通市特教中心,每月退休金6000多元。同样是有着数十年教龄的退休教师,退休待遇只因为所在单位的养老制度不同,而差距明显。

从2012年得知国家四部委出台对国企退休教师进行补贴的政策后,欧阳琴往南通市国资委和信访局跑了不下20趟。但时至今日,“按规矩反映问题”的她,仍没有得到理想中的结果。

国企退休教师的差别待遇

12月3日上午,为了省钱,65岁的欧阳琴骑电动车再次前往信访局。那一天的南通,气温低至零摄氏度,下了今年第一场雪。

“我们都是做了一辈子人民教师的人,不会无理取闹”,同样面临双重退休待遇的,还有佟老师和老伴。现年75岁的佟老师,退休于南通市某集体所有制企业幼儿园,有31年教龄,每月退休金2000元出头。佟老师家中3个孩子,有两个下岗,生活比较紧张。佟老师也多次和同事前往南通市国资委和信访局咨询,得到的回复总是“再等一等”、“我们先记下来,然后上报研究”。

据南通市某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职工教师陈家萍说,在南通市市区,像欧阳琴、佟老师这样频频上访的退休老教师,有40多人,通过联名上书、递交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的老教师,则有数百位。

“给我们的说法,先是‘南通不做第一个,不做最后一个’,后来又说,‘先看江南,再搞南通’,再后来就是说,‘要看南京,再解决南通’。”何老师这样告诉记者。

事实上,这些国企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一直被人关注。早在2008年,时任黑龙江省政协委员的知名作家张抗抗就曾提交“尽快对国企退休教师落实教师待遇”的提案。在当时的采访中,她表示,国企办学是上个世纪的遗留物,国企退休教师中的绝大数人,都有师范院校的毕业证、国家认定的教师证,以及数十年的教龄和教学成果。

张抗抗认为,如果一个政府的法规,在企业教师从事教学的时候,认定他们是教师,而在企业解体后,却认定他们是职工,就不能体现《教师法》的严肃性。不及时确认国企退休教师完全的“教师身份”,政府部门将继续陷于无法扯清的局面。

在2010年两会期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华东师大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陈振楼同样发出呼吁,应给予国有企业办职教、成教、幼教退休教师正常的退休教师待遇。

一再延期,落实时间为何成空头口号

随着代表委员的呼声,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四部委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文件)。

《通知》指出,中央企业(含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央其他部门所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资格认定和组织落实。对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现有渠道发放。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补贴发放自2011年1月1日起计算。该文件第6条指出,“确保在2011年教师节前全面落实到位。”

当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1]255号文件)。这份文件对享受补贴的群体条件作出了明确说明,提出了补贴方案,并要求各省级财政每年10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经费申请报告,同时汇总上报该省(区、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基本情况表,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依照上述文件,江苏省亦出台相关配套落实文件。江苏省国资委、教育厅、财政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2011年9月30日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苏国资[2011]88号文件)。该文件第8条指出,“2011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江苏省财政厅也于次年发布了《江苏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地方财政部门做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