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新规定,新疆社保缴费期限与记录查询

2022-03-05 00:57:40华夏高考网

从自治区社会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视频会议上了解到,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疆将阶段性采取“两降”“五缓”“三免”“一落实”四项措施,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稳定就业岗位。

所谓“两降”。

即从今年5月1日起,将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将自治区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低至1%。降低的这两项缴费比例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明宏说,这是一项普惠型政策,所有参保企业都能享受。

所谓“五缓”。

即各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至2017年年底,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向参保地地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经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行署)批准后执行。在自治区本级参保的,可以向自治区人社厅提出缓缴申请,最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按照规定,经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应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协议。批准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所谓“三免”。

即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过剩中的内部退养人员,企业和个人可不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所谓“一落实”,则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去年出台的关于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符合降费要求的地州市,要确保政策实施到位,落实落地。

明宏说,从新疆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成效来看,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降低企业成本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根据测算,今年新疆实施两项降费措施后,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减收5.8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将减收4亿元,加上去年出台的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一年为企业减负11.02亿元,今年社会保险扶持政策的实施,将降低企业成本20.91亿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并不影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以养老保险为例,按照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由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等决定,与企业的缴费比例没有关系。所以,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同样,新疆失业保险待遇由最低工资标准和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决定,所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也不会影响失业人员待遇。同时,《通知》也明确规定,困难企业经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新疆社会保障制度正充分发挥“稳定器”“减震器”的作用:通过阶段性在社会保险方面采取措施,不仅降低了企业成本,增强了企业活力,而且还稳定了就业岗位,支持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我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分析新疆经济发展形势,推动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重要举措,“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助推自治区经济平稳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新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实体经济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看到,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经济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经济的一定增长为其提供空间,不论是当前还是长远,企业平稳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在目前企业面临一定困难的情况下,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措施,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宽松的市场经营投资环境,改善企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活力,也能够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持久的发展动力,从而稳定经济增长。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企业的发展稳定有利于就业稳定。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降低企业成本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有利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效益,进而促进就业稳定,同时也会对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