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社保单位信息怎么变更深度解读

2022-03-12 09:11:22华夏高考网

吉林社保单位信息怎么变更?流程如下:

1、申报范围

已登记的参保单位的名称、性质、法人代表(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申请社保登记变更。市级参保单位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保局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2、申报材料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3、办理程序申报

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a.初审经办人员接件,初审申报材料,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向申报单位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b.信息变更。经办人员进入信息系统按照初审资料对原有的登记信息进行修改。

c.复核科股长复核变更表格和申报材料,信息系统同步复核。

d.制证复核通过后,经办人员系统打印变更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通知申报单位领取(原证收回)。

e.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永久)。

吉林的一些社保新政策

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1、按照吉政办明电11号,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其中:累计缴费年限21-25年部分,每年增加0.15%;累计缴费年限26-30年部分,每年增加0.2%;累计缴费年限31年及以上部分,每年增加0.25%。

2、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时,过渡系数由1.2%调整为1.4%。

享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1995年7月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起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

以上标准自1月1日起实行。

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吉林省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跨省就医结算正在探索中。

省、市、县三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实现互通、互联,省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时,在不改变现行医保政策、不转移医保关系、不降低待遇标准、不调整就医流程的条件下,可实现即时划卡结算,无需垫付医疗费用。

吉林省已经和海南省实现跨省就医即时结算,长春市、省直医保和海南医保进行结算,与省内异地就医办理方法差不多,参保个人办理异地就医的手续,经办完以后吉林省把信息传到海南,海南医保会为吉林省参保人员垫付资金,吉林省会跟海南省医保进行费用清算。

对于未来跨省就医结算,刘宏亮说:“去年年底,国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指导意见》,规划到,全国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目前,吉林省正在等待国家统一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