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缴费基数将调整上海

2021-04-17 07:08:37华夏高考网

社会保险缴费率是指雇员和雇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总额占个人工资的比例。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初步测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3月7日,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将进一步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

近期,已有上海、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相继出台文件下调降低社保费率,而且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

北京、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至2%调整为0.2%至1.9%。天津还提出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上海宣布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从1.5%下调到1%。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

1、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https://zzjb.12333sh.gov.cn)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亦可持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打印。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 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4月1日起调整,并从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