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农合报销范围比例,福建异地住院新农合如何报销

2021-11-19 06:24:19华夏高考网

2018年福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有哪些呢?具体整理如下:

普通门诊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元

此前,新农合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报销50%,在村卫生所报销40%,实报200元。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在社会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报销50%,实报400元。

本月1日起,统一之后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负担部分)800元/人,支付比例为50%。就医范围限在福州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大学生就医范围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首次将抑郁症纳入其中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分为特殊慢性病、普通慢性病和其他病种。门诊特殊病种(含多个病种)起付标准为400元,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接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不设起付标准,治疗费用不累计起付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市医保局积极响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呼吁,首次把抑郁症纳入到门诊特殊病种目录内。

住院待遇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万

城乡居民住院待遇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在三甲及市外医院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55%;三乙(含专科三甲)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一级、社区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90%。

据了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医疗费用,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结算,不设起付标准。

大病保险待遇

解决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统一之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解决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部分,保额20万元,赔付比例50%。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正常分娩给予报销800元

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分二种情况:

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期间有以下高血压疾病、糖尿病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执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参保人员正常分娩(含正常产、剖宫产),符合我省和福州市计划生育政策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给予一次性定额报销800元/人。

优惠救治政策

为规范开展医保优惠救治工作,切实减轻福州市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负担,福州市对参保人员的医保优惠救治方式和救治待遇给予明确。

其中,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和克罗恩病实行门诊救治,艾滋病机会感染实行住院救治,重性精神病实行门诊救治和住院救治。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用于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目录范围相应的管理规定。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病种和治疗项目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必须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刷卡结算。

温馨提示:

如需查询医保余额,可微信搜索福州华夏诗文网公众号,关注后回复【医保】,即可获得查询入口

二、参加职工医保可以享受什么医保待遇?

1、个人账户划拨;

2、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3、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4、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5、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待遇。

三、职工医保费每月按什么标准划入个人帐户?

1、在职职工40周岁以下(含)的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2.8%划入个人账户;41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3.5%划入个人账户。

2、退休人员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5%划拨。退休人员无基本养老金的,其个人账户按每人每月20元划拨。

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规定是什么?

1、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上标准支付

2、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取消起付线,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五、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规定是什么?

1、起付线和封顶线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起付线

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保对象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费用

3、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包括哪些?

(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3)结核病规范治疗;(4)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5)精神分裂症治疗;(6)危重病的抢救;(7)高血压病;(8)糖尿病;(9)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心功能衰竭;(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血友病;(13)重症肌无力;(14)强直性脊柱炎;(15)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16)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17)帕金森病;(18)肝硬化(失代偿期)。

4、特殊病种支付特别规定

高血压、糖尿病每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4500元,帕金森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每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8000元(含起付标准、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

参保人员有两个以上门诊特殊病种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参保人员到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诊特殊病种时,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取消起付线,直接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六、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待遇是什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赔付范围为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以上、34万元(含)以下,符合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额医疗费用,理赔比例为90%,使用本人社保卡在收治医院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