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转移社保在哪里办理及需要什么手续

2023-07-12 16:16:16华夏高考网

达州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1、在市社保局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

2、男性年未满50周岁、女性年未满40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但是初始参保机构为市社保局的。

办理材料

养老保险:

1、跨省转移

跨省转移的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先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将凭证交到接受地社保机构。

2、省内转移

(1)转出:凭接受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同意接受函》和本人身份证。

(2)转入:凭本人身份证、市社保局出具的《同意接受函》复印件、档案资料等和转出地社保局个人转移资料。

转出和转入需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如本人不能亲自前来的,必须委托其直系亲属,并有委托书的才能代办)。

医疗保险:

(一)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调动文件或用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二)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

(一)跨省转移

1、跨省转入的参保人员,先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再到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窗口经办人员开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由社保局统一办理。

2、跨省转出的参保人员,凭转入地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关系参保缴费凭证”,由大厅经办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统筹科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将应转移基金总和告知财务科,将基金汇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开户行。

(二)省内转移

转入:

1、将养老关系转入我局的参保人员,由征缴科开具《同意接受函》复印件、身份证、档案资料到统筹科审核、签字。

2、机保转入人员将转移资料交财务科,查询个人帐户是否到帐后,由财务科签字确认,到统筹科审核、签字。

3、大厅经办人办理,将个人信息录入数据库。

转出:

养老保险关系由我局转移到省内的,凭接受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接受函,由业务大厅经办人办理、审核后打印转移资料,经统筹科和领导审核签字。

医疗保险:

(一)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并提交相关资料报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达州市医保局异地参保接续窗口(简称:窗口)。

(二)受理:对资料不齐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给申请人提出;对资料齐全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填写《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

(三)办结:由经办科室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该项业务。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跨省转移

1、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2个工作日(需省外配合办理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二)省内转移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达川区通达东路288号四大班子11楼

联系电话:0818-5123768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注:个人社保补缴在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