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城港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2021-03-31 08:31:42华夏高考网

防城港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防城港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主动辞职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现实中,一些市民由于对政策缺乏了解,导致不能领失业金。如市民肖女士今年3月底从工作了3年的单位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写的原因是“主动辞职”,去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时就被拒绝了。

据了解,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换言之,主动辞职的不算,缴费不满1年也不行。同时提醒上班族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