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失业保险费率是多少?

2021-05-07 08:41:33华夏高考网

近日,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经济南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济南市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据统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济南市失业保险费征缴每月减少近3000万元,涉及8.09万家参保单位,惠及136.59万人。昨日济南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失业保险费是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降低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缴费均降低。换句话说,降低费率,意味着原先需要从工资里扣的费用降低了。如果企业按照原来的标准发工资,费率的降低,也就表示职工的工资实发金额会增加。据了解,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所以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求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能力。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在*条件下,就业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否就业应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选择。

失业人员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有同样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失业人员有选择就业或不就业的自由。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可以使其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获得必要的就业服务,争取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般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可以给予补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应参照当地职工的规定办理,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