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汇总】

2021-06-20 07:09:27华夏高考网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本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80%发放。下文是华夏诗文网小编整理的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东莞失业金领取材料

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一寸彩照一张;

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1、失业保险每六个月认证现在都可以在哪里办理?

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保险现在哪些业务在网上审报?审报后需要到窗口送材料吗?

增减员业务,单位查询业务。增员业务网上申报后,申报通过即可,不需到窗口送材料。减员业务网上申报后,需当月25号之前到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窗口送相关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3、失业人员应在多长时间内进行失业登记?

职工失业后,应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3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对无正当理由不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视为放弃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当期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