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和领取时长新规定

2021-12-18 06:32:23华夏高考网

领取标准

7月1日起:

1.市直、清江浦区、开发区失业保险金的享受标准上限调整为1720元/月;

2.其他县区发放标准上限为1520元/月。发放标准下限为715元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1) 参加工作期间签订的起止劳动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已经办理个人档案移交者,该项资料无需提供);

(2) 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两份;

(3)《淮安区退工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单位加盖公章);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尚未办理的需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咨询办理,外市人员可在本次就业单位所在的辖区内办理);

(5) 本人身份证、建设银行账户复印件一份(须合印在一张上);

(6) 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备案, 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金申办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期间。失业人员前来办理时,须填写《淮安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及《失业人员“一三一”工程配套单》,参加免费职业培训,并提供相关资料;

4.经办机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之本人。经审核合格者,按规定计发失业保险金。

办理地址

1.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园林路183号

联系电话:0517-86912069

2.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淮安市盱眙县迎春大道企业服务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17-80970178

3.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淮安市清浦区延安西路200号

联系电话:0517-83516501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每月5?20日,当月办理,次月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