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和领取时长新规定

2021-12-26 07:10:36华夏高考网

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莫宝琼报道:很多人都知道失业了,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如果只知道这个就OUT了!可享受的待遇多着呢,可以享受求职补贴,女性生育还能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多少?如何领?还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记者今天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失业保险金。

关键词: 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限

条例原文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滞纳金、财政补贴、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Q:失业保险金的待遇是多少?

A:申领失业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所在地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待遇发放时间为办理次月20日左右。

佛山目前的最低工资为每月1510元,那么每月的失业金标准为:1510*0.8=1208元

Q:一直都在失业,就能一直领取失业金吗?

A:不是哦,最多只能领取24个月。

根据缴费年限,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年限增加一个月,每次最长的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Q:之前领过失业金的,重新就业后又失业了,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怎么算?

A: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关键词:申领条件、手续、定期报到登记

条例原文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

Q:辞职失业后,我就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A:不是哦,领失业保险金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超过时限申请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日起计算。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在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在此日期前失业的,须在失业之日起60日内办理领取失业待遇;在此日期后失业的,没有办理期限的限制。)

5 、在领取失业待遇前办理停保手续。

6、重新就业需要申请终止领取失业待遇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所属社保分局办理。

知多D

>>>什么叫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Q: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A:两个步骤就搞定!

第一步 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先按规定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

在办结停保手续后,到培训就业局或各镇(街道)人社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本次失业登记情况应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

第二步 申领待遇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办理失业登记起7天之内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求职补贴手续。

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25日内工作日;

办理地点: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办事处。

办理时失业人员应携带本人以下资料,并填写《佛山市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勾选失业保险金、求职补贴待遇项)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6、15页复印件;

(3)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与首页、本人之页复印件(存在农民工缴费的)。

Q:失业保险金是否必须由本人按月领取?

A:是,失业保险金须由本人按月领取,无特殊理由的过期不补发;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领取的,按已重新就业处理。

关键词: 求职补贴、生育一次性加发

条例原文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Q:外地人在佛山参保的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A:佛山市内户籍的,在户籍地或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待遇。佛山市外户籍的,在最后参保地办理。

Q:除了失业保险金,还有什么补贴可以拿?

A: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

一、享受人群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月签收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二、计发标准

求职补贴月发标准按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之前 12 个月失业保险平均缴费工资的 15 %计算。

三、申请手续

2014 年 7 月 1 日起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可同时领取求职补贴;核定有领取期限的,8 月完成资格验证后一并发放。填写《佛山市失业人员求职补贴申请表》并交回签收失业保险金所属的社保分局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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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放时间及方式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届时失业人员的账户在收到失业保险金金额时将增收一笔备注为"求职补贴"的待遇金额。

五、求职补贴发放期限

(一)不超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待遇期限。

(二)不超过失业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求职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Q:生育加发的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A: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标准为: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3

Q:如何申请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

A:

办理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佛山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或本人佛山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的出生证明或婴儿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佛山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农行活期存折账户页复印件,提供农行卡需附卡的银行信息记录纸(社保卡未能使用)。

办理地点: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