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和领取时长新规定

2022-02-01 07:05:40华夏高考网

领取标准

领取标准:

2017年度临沂失业金领取标准:每人每月950元。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单位:

1.失业人员档案;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

个人:

1.《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原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3张,二寸1张;

4.本人名下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传统称谓:医保卡)或其他指定银行卡。

注:以上材料含办理《就业失业证》所需。

办理流程

步骤一:单位备案。

参保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由参保单位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科室备案,同时到社会保险费征缴科室办理减员、停保登记。

步骤二:审核。

经办人员受理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审核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办理失业人员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接收手续。

步骤三:失业金领取。

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失业保险科

办理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侧

咨询电话:0539-80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