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上班期间哺乳假规定

2021-09-23 12:14:33华夏高考网

2017年上班期间哺乳假规定: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一、什么是哺乳假?

每天一小时的叫授乳假,产假后的6个半月叫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二、哺乳假假期的相关规定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三、哺乳假是多长时间?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四、哺乳假工资待遇怎么算?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1、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2、哺乳时间: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3、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4、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5、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6、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9、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五、如何充分利用好哺乳假?

当宝宝4个月或6个月时,妈妈的产假就结束了,该上班了。刚刚熟悉了母乳喂养方法与技巧、有了一些经验的妈妈,又遇到了不能按时给宝宝哺乳、乳房胀痛、乳汁外溢等一大堆新问题。根据《劳动法》有关条例,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均有一个小时的哺乳假,用于喂养婴儿。然而这一个小时的哺乳假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很多企业的女职工却很难有效利用。如何利用好1小时的哺乳假,才能让上班族妈咪坚持母乳喂养又不耽误工作呢?

如果离家比较近,可在将哺乳假一分为二,午休时提前半小时回家喂奶一次,下班提前半小时回家喂宝宝,加上夜间的几次喂奶,基本上就能满足宝宝的需要了。如果离家远,可以事先将母乳挤出储存好,请家人代喂一到两次,晚上回到家再喂奶。

关于哺乳假

1、哺乳假。哺乳假是针对哺乳期女职工所给予的休假。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哺乳假的规定,各地的规定也各不相同。例如:

浙江: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1年假期(含法定产假)。

上海: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江苏: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

因此,哺乳假是经过单位批准,可以给予的一种假期,但是一旦批准了哺乳假,对应的要发放哺乳假工资。

2、哺乳期工资。哺乳期工资,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都要看地方的规定。例如:

浙江:休半年哺乳假的,发本人工资的80%;休一年哺乳假“有条件的单位”“工资照发”;企业按照本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发放;若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以及实行计件工资的,工资应按企业正常生产期间本人休假前12个月的平均实得工资的70%为基数计发;当然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上海:请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若女职工仍有困难,继续请哺乳假,不超过一年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

有点看糊涂了吧,对各地不同的工资发放标准,不方便点评,总之一句话,哺乳假要发工资,同时算工龄。顺便把哺乳期也说下,女职工在哺乳期,有特殊保护,包括不得安排加班、不得安排夜班、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不得以哺乳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到哺乳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