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深度解读

2021-04-10 02:11:45华夏高考网

北京市生育津贴标准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生育医疗费用

【补助标准】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备注: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

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生完宝宝后携带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北京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