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资调整方案,江西退休工资上涨调整发放时间

2021-09-09 08:34:18华夏高考网

2017年江西工资调整方案,江西退休工资上涨调整发放时间

2017江西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1)

4月29日上午,江西省召开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旨在为江西省企业,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降成本减负担。

据了解,江西省将着力从降低企业负担和优化发展环境两方面入手,共出台80条具体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其中的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9%和对困难企业允许在6个月内缓缴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用等措施引人关注。

经综合测算,这些政策将为江西企业减负超过500亿元。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落实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12月3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负担,对房地产企业出售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1%下调至0.7%;非普通住宅的预征率由3%下调至1.5%,核定征收率由6%下调为5%;非住宅的预征率由5%下调至3%,核定征收率由8%下调为6%;对房地产企业降价出售给政府及相关机构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房屋,据实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方面

据2015-2020年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了解,在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5月1日起两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允许在6个月内缓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用。

对上年度不裁员或者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17江西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

我省首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80余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受益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将有280余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此次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挂钩调整办法有所不同。

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延续了历年企业调整基本养老金做法,体现“长缴多得”。

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倾斜调整办法和标准相同。

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从今年开始,这部分人员改为执行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政策,更好的体现公平性。

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根据安排,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1月起补发的资金,下同)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

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资金9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最迟10月底前将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未参保暂由单位调整和发放的)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2017江西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3)

5月12日,江西省人社厅正式公布,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对象

我省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方案

此次企退养老金调整一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调整  所有退休人员每月都有100元增加的“保底”(即部分定额调整部分)。

第2部分调整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根据本人定额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档。

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每人每月增加85元

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每人每月增加55元

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

4500元以上(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第3部分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未满15年按照15年计算,即最低增加45元,然后超过15年的,再按照每年3元进行增加,体现多缴多得。

第4部分调整  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

发放时间 确保6月15日前发放到位

省人社厅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最迟必须在6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调整水平 略高于全省去年人均基本养老金10%

调整方案前三个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可享受,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另外,选择一次性缴费3.25万元至1万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70周岁的全额参加高龄倾斜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所需资金从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安排。

案例一

李女士,55岁,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1710元。

其此次养老金调整结构为:100元(定额调整金)+85元(第二部分调整额)+45元(第三部分的调整额)=230元,调整后其每月实领养老金1940元。

案例二

退休胡大爷,81岁,工龄21年,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2100元。

其此次养老金调整结构为100元(定额调整金)+65元(第二部分调整额)+63元(第三部分调整额)+70元(第四部分调整额)=298元,调整后其每月实领养老金23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