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缴费明细

2021-04-07 03:41:09华夏高考网

广州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缴费明细

网上查询: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

一.个人用户:对于修改过原初始密码8888的,请在原密码前加88;若未修改则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编号(八位,不足八位在前面用0补足),登陆后请修改密码。如果忘记个人密码,请带齐证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进行密码初始化办理。主要能查询:个人基础信息查询、个人缴费历史查询、退休、失业、工伤、生育待遇发放信息、转入转出基金查询、一次性缴费查询等等。

二.单位用户:单位用户获取密码请拨打12333热线或咨询各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工作人员

【广州市单位社保业务查询】【广州市社保CA查询】 说明:如果您出现"服务端对客户端签名值进行验证失败"这种提示,请重新下载下面的CA证书驱动程序,按照说明安装。

【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查询】说明:点击后将进入广州市医保管理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

其它查询方法

第一种:

广州社保电话查询

广州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0-12333),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第二种:

1、个人可持医保卡到市医保管理中心查询

2、到你缴费的医保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制定有关帐表,指导我市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市、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给付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和增值;根据市劳动保障局的决定办理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的调拨与储存;管理市、区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情况信息库及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信息库;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服务;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管理政策,逐步实现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等。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2楼

电话:020-83555333

电子信箱:gzsbxx@gzlaoour.gov.cn

广州社保新政策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以上政策规定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