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及补贴标准

2022-10-09 11:19:00华夏高考网

现在我国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尤其是在城市。这些独生子女的父母当年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都已经上了年纪了,如今他们要面对的是自己日后养老的问题。所以国家出台了独生子女补贴的相关政策,本文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云南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和补贴政策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在云南省2002年施行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如下的奖励和优待: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领取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夫妻双方都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各支付一半;一方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另一方是其他非农业人口或者农业人口的,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全额支付。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9年1月1日起,新的计划生育补贴政策正式实施,部分地区已经落地该政策。那么,昆明的落地情况怎样呢?1月21日,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过昆明12345市长热线答复市民: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前,可以领取每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城镇居民除了保健费,暂时没有其它奖励政策。

近日,《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12月26日第02版)发文表示,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国务院在2018年08月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参照上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安排补助资金。在国务院公布的文件中虽然没有公布具体的补贴标准,但是有些地区已经公布了补贴金额,有独生子女证的每人每年补贴2400元!

对此,有网友向昆明12345市长热线微博留言提问:“我2008年就领了独生子女证,没有领过相关补贴,这份补贴由哪里发放?”对此,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答复表示,根据《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1.独生子女父母有工作单位的,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奖优免补”相关奖励政策;3.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前,可以领取每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城镇居民除了保健费,暂时没有其他奖励政策。如果市民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昆明市卫生计生委计生指导处电话0871-63125844咨询详细情况。